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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抵押质押区别全解析

时间:2026-02-12 20:18:42 137浏览 收藏

今日不肯埋头,明日何以抬头!每日一句努力自己的话哈哈~哈喽,今天我将给大家带来一篇《留置、抵押、质押区别详解》,主要内容是讲解等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收藏或者有更好的建议在评论提出,我都会认真看的!大家一起进步,一起学习!

1、 null

2、 含义各不相同

3、 留置:指物品的安置与布置。

4、 当前多指债权人依据保管、运输或加工承揽等合同关系,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获清偿前,有权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

5、 抵押是指债权人以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转移占有的财产作为债权担保;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折价、拍卖或变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通过拍卖、变卖方式处置,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 特征各有不同

8、 留置是指债权人因债务人未按约清偿债务,依法扣留其已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以该动产为担保并保障债权实现的一项法定权利。

9、 抵押是一种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担保形式,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实际持有;抵押权人仅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方可依法主张优先受偿权。

10、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交付债权人占有,用作债务履行的担保。出质人须为该动产的合法所有人,且债权人仅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才可依法行使质权。

留置抵押质押有何区别

11、 三、设立方式与规范形式存在差异

12、 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得由当事人随意创设,但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排除其适用。

13、 质权依当事人合意设立,属意定担保物权;法律未赋予当事人约定排除质权效力的权利。

14、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登记并非生效要件,仅为对抗第三人的条件。

15、 留置、抵押与质押的具体区别详见百度百科相关词条。

16、 百度百科:留置

17、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通过拍卖、变卖方式处置,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标的物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具有经济价值且可依法转让的财产。设立抵押应订立书面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的合法性与对抗效力。

18、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实现的担保。当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动产或权利进行折价,或通过拍卖、变卖方式处置,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主要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两类。

到这里,我们也就讲完了《留置抵押质押区别全解析》的内容了。个人认为,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巩固,是为了更好的将其运用到项目中,欢迎关注golang学习网公众号,带你了解更多关于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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