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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赢了!宁德新能源专利请求被法院驳回

时间:2025-06-23 16:15:30 471浏览 收藏

珠海冠宇在与宁德新能源(ATL)的专利诉讼中再次取得胜利!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撤销了一审法院要求珠海冠宇停止生产销售涉案电芯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的判决,并驳回了宁德新能源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前,宁德新能源指控珠海冠宇侵犯其“一种卷绕式电芯”实用新型专利权。然而,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宣告该涉案专利无效。珠海冠宇强调其产品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在与宁德新能源的专利纠纷中屡次获胜,包括14项宁德新能源专利被宣告无效或被法院裁定无效,以及12起案件被宁德新能源主动撤诉。此次胜诉进一步巩固了珠海冠宇在电池领域的知识产权优势。

珠海冠宇又胜诉一专利侵权纠纷,宁德新能源诉求被驳回

2022年7月8日,珠海冠宇接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转来的ATL对公司提起诉讼的相关文件,包括《民事起诉状》。ATL指控珠海冠宇的产品涉嫌侵犯其持有的专利号为ZL201621440703.7的专利权。

2023年5月11日,珠海冠宇收到福州中院签发的《民事判决书》,裁定珠海冠宇须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制造和销售涉及ATL“一种卷绕式电芯”(专利号:ZL201621440703.7)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行为的电芯产品,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ATL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10,000,000元;同时,珠海冠宇需承担该案部分案件受理费计120,000元。

2023年6月9日,珠海冠宇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61243号),决定宣布上述ATL诉珠海冠宇专利侵权案所涉专利ZL201621440703.7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6月12日,珠海冠宇发布公告表示,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01民初165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用271,800元由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外,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1,800元以及珠海冠宇已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1,800元,均由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珠海冠宇强调,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截至目前,公司在与ATL的专利纠纷中,已有14项ATL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或经法院裁定无效,有12起案件被ATL主动撤诉,另有3起案件法院裁定驳回了ATL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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